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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诉人范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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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举报处理结果存有异议的人员,包括被处理人,举报人及相关人;
2.因举报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而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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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诉途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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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网上申诉外,还可以通过以下形式进行申诉。
申诉邮箱:xfjb@kzlvip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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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条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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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有书面提出的具体申诉理由和请求;
2、申诉应在被认定或处理结束后的3个月内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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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诉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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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申诉申请后,如被认定为有效申诉,则指派专人通过申诉人留下的联系方式,与申诉人沟通,对申诉事项进行认真、及时、有效处理。
(请认真阅读《申诉须知》后方可点击“我已确认”按钮进行申诉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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